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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9-21 14:39:00 作者:监察审计部 文章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次数:

近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6起私刻印章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十堰市郧阳区白桑关镇战马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华等3人私刻村民印章骗取项目资金未遂等问题。2014年8月,张华和村委会时任主任张中山、村委会委员兼计生专干赵转香等人经商定,私刻110名村民印章,加盖在虚假的村民务工花名册上,并冒充村民签名后申报“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金银花项目资金,后因该项目未通过评审套取未遂。另查明,张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张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张中山、赵转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五峰县傅家堰乡田家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本文私刻他人印章并冒名签订假合同报销修路费用问题。郭本文担任田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私刻村民郭某某印章并冒用其名字签订虚假施工合同,报销修建公路款15.21万元。另查明,郭本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郭本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荆州市沙市区经信局原局长周天新伪造公章和土地出让金交款票据问题。周天新担任锣场镇党委副书记期间,使用伪造的公章和土地出让金交款票据,骗取国土部门为其购买的关沮镇水利站办公楼及所在宗地办理权属证明。另查明,周天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周天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4.通城县大坪乡内冲瑶族村委会原主任胡幼平等3人私刻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逃避监督问题。2017年1月,胡幼平和村委会副主任李中汗为逃避监督,与村委会委员、报账员杨望美商定私刻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用于报账。另查明,胡幼平、杨望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胡幼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杨望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中汗被责令辞去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5.咸丰县小村乡中心场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覃昌文私刻村委会公章等问题。覃昌文担任中心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未按规定报请审查备案,先后私刻村乡中心场村村委会印章三枚,并予以启用。另查明,覃昌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覃昌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6.郧西县夹河镇黑虎庙村原治调主任刘世响私刻村民印章弄虚作假问题。刘世响担任黑虎庙村委会治调主任期间,为完成巡村入户工作任务,私刻44枚村民印章并自行在综治“巡村入户”表上加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世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华等人违反规定,私刻单位公章和公民印章,既破坏公权力秩序、侵害公民权益,又为进一步实施更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创造了条件,隐患巨大,要引起重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基层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检查,及时堵塞公章、公文等国家权力载体管理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监督专责,及时查处党员干部伪造公文公章、擅刻他人印章及冒名签字造假等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切实防止权力滥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